学院工作

校内通告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619号令,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已于4月28日正式颁布施行。近日,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唐工办字〔2012〕33号),要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了贯彻市总工会通知精神,在我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特别规定》的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习宣传《特别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是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新修订的《特别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调整了禁忌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待遇,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中负有重要责任。各分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动《特别规定》贯彻实施。
 
    二、精心组织,大力开展《特别规定》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好《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开展《特别规定》学习宣传周活动。市总工会将6月4至10日定为《特别规定》宣传周,对《特别规定》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并于6月5日,在市纪念碑广场开展《特别规定》大型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将邀请妇幼保健专家、职工维权律师、司法工作者、志愿者等现场为企业、职工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各分工会要从实际出发,与市总工会上下联动,在活动周期间集中时间、人员、物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宣传工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不断扩大《特别规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大力营造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将学习宣传《特别规定》与工会“六五”普法相结合。要将《特别规定》纳入工会“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观念,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经营者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自觉性。三是广大工会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准确把握《特别规定》基本内容,带头普及和宣讲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为基层工会和女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三、加强领导,积极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