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
为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认定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局人事处要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进行评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中级及其他系列申报初级进行认定,分别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
2、上报材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3、申报教师系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暂上报其他材料、证书等。
4、2012年1月4日下班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附件:
1、
初职条件.doc

联系人:孙宏杰 电话:8337092
组织人事处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