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年”职工歌手比赛的
通 知
院各分会:
为了活跃教育、卫生系统职工文化生活,推动文化建设,市教科文卫工会将举办“迎新年”职工歌手比赛,比赛相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安排
1、比赛分预赛、决赛两次进行。
2、参赛形式:设美声、民族(戏曲)、通俗三种唱法,重唱组合不超过4人。
三、比赛奖项
本次歌手大赛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奖项组别,每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2、各分会每种唱法限报1名(组)选手参加,曾获过奖的报名优先。
3、独唱、重唱组合一律限唱一首歌曲。伴奏采用CD、VCD光盘伴奏。光盘歌手自备。
4、参赛分会务于12月5日前将参赛名单及参赛歌曲同时报院工会。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工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