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生工作通讯员制度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及时反馈各系学生工作的亮点,宣传学生中的先进事迹和各系开展的团学活动以及落实学校工作要求的进度,经学生处(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学生处(校团委)、各系建立学生工作通讯员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通讯员设立:
每系设一名通讯员,学生处(校团委)设一名通讯员。
二、 通讯员职责:
1、上报本系学生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学生工作中的亮点。
2、及时反馈本系开展的各类大型主题教育活动。
3、上报本系学生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其他先进事迹材料。
4、及时反馈本系落实学校工作要求的进展情况。
三、上报材料要求:
通讯稿报送学管主任签字的纸质稿和电子版各一份(邮箱cx4213@sina.com)。学生处审核后将报送校办室,在网站上发稿。
四、要求各系于4月15日(本周四)上午将通讯员名单报学生处。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8337323
学生处(校团委)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