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丰南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老师:
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要求,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参加学校所在地政府组织开展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对我校2009级新生参保201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我校2009级新生均以学籍为准参加丰南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到丰南区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保学生类别及所需材料:
(1)续保学生:为户口在丰南区并在以前年度参加丰南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续保学生需提供材料:本人就医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各1份,低保、残疾学生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2)其余均为新参保学生。新参保学生需提供材料: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班级);2、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低保、残疾学生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注:原在丰南区之外的区、县参保的学生不属续保范围,原医保卡使用到2009年底,2010年1月1日起使用丰南医保中心制发的新医保卡。)
三、缴费标准:个人年实缴40元,财政补助110元。持有《低保证》与《残疾证》人员及阳光班学生不缴费。
四、参保材料收集及上报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到人事处308房间领取丰南医保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
2、以班级为单位收取费用及各种材料;
3、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表格可到人事处邮箱rsc8337027@163.com密码8337027,下载),新参保学生与续保学生分别填写,要求将班级、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续保学生为医保卡号)、居住地、学生类别等项内容填写准确;
4、各班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纸质表格、电子表格各1份)、费用及各种材料按上报班级顺序于
5、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班主任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及参保材料上报工作。
五、联系电话:8337027
联系人:赵辉 孙宏杰
唐山劳动高级技校人事处
附:1、学生医保注意事项.doc